訂立遺囑 自行約定財產分配

諮詢提問
父母離婚,我是媽媽帶大的,與爸爸那邊完全沒有聯繫,我自己未婚也沒生子。請問若之後我與媽媽都過世的話,我名下的房子會被繼承給爸爸嗎?

?訂立遺囑
若不想按照法定的繼承順序
例如本案不想把財產繼承給長年沒聯絡的父親
可以先去訂立遺囑,自行約定遺產如何分配

?法定繼承順序

民法第 1138 條 (法定繼承人及其順序)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特留分
特留分是法律保障繼承人最低的繼承比例
即使是訂立遺囑,也不得違反特留分的部分
特留分的比例如下:

民法第 1223 條
繼承人之特留分,依左列各款之規定: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
二、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
三、配偶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
四、兄弟姊妹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
五、祖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

?案例
以本篇提問的案例來看
若是案主在1138條中的親戚只剩下父親一人
那父親的應繼分就是全額1200萬
因為沒有其他「法定繼承人」

假如財產為1200萬,遺囑約定平均分給ABC三位友人
父親最少必須分得1200/2=600萬
剩下的600萬才是ABC三人均分,一人得200萬

從上面的案例應該不難看出
遺囑這這東西有時算起來還是挺複雜的
加上大多數人並不熟悉法律條文,也容易寫出牴觸法條的內容
所以還是建議請專業人士代筆,會是比較好保險的選擇

Leave a Comment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Scroll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