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訴訟 – 由法官判定是否離婚

#離婚訴訟 #由法官判定是否離婚
若雙方無法對離婚達成共識,也就是無法簽離婚協議書做「協議離婚」
那就必須向法院訴請離婚,採取其他方案——
聲請調解離婚,或是離婚訴訟
 
?調解
只要是向法院訴請離婚
無論你是提出「調解離婚」還是「離婚訴訟」
一定都會先經過「調解」
雙方在法院排定的時間出席調解庭(可以帶親友)
在調解庭中由法院派遣幾位家事庭(離婚)專家
協助雙方溝通離婚
如果能在調解庭中順利達成協議
那就不用進入後續的訴訟程序,減少資源耗損
也不會有訴訟紀錄,直接被當成調解案件結案
這樣只需要半年內就可以解決這事
 
?調解不成功
就會進入後續的離婚訴訟程序
開數次庭,每次開庭時法院會視情況要求你提出各種證據、主張(也就是你的離婚籌碼)
如果要爭取監護權,法院則會做社工訪視
派人去調查小孩的生活狀況
直到法院對雙方提出的所有證據與情況都了解後
最後交由法官對於這場婚姻作出判決
離、不離,以及離婚之後雙方的權益及義務為何
這些都包含在判決內容裡面
 
?離婚訴訟所需要花的時間
只要是離婚訴訟
最少就要半年起(基本的法律程序)
有些案件比較複雜的
例如有財產糾紛、外遇、小孩比較多要爭等等
就又會更久了
拖個3~5年都是有案例的
所以我們常會說,這是屬於一場長期戰
 
 
?判決離婚機率
就目前的風氣來說
最後「判決離婚」的機率算是高的
畢竟現在的社會風氣比較開放、自由
跟以往無論什麼情況都要維持婚姻的觀念早已不同
 
所以,離婚訴訟並不只是單純的「決定離婚還是不離」的一個途徑
其實更多是著重在「離婚之後的權益及義務分配」這部分
你的主張與證據就是所謂的「籌碼」
如何蒐集,並且運用這些「籌碼」讓你贏得離婚後的權益
以及使對方負責該盡的義務
這比較是現在離婚訴訟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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